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认证、培训、咨询机构:
新版GB/T 19000(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系列标准经过5次修改换版,总结和借鉴了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是广大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也是政府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决定,以GB/T19000(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换版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的宣贯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作为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GB/T19000(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的宣贯学习活动,组织广大企业掀起学习和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新热潮,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每个行业、每个企业,让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行动遍及各个行业、各个企业,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新风尚,在广大企业中营造学习质量管理新知识、打造产品质量高水平的氛围,全面提升我国的质量水平,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学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讲座培训、交流研讨、网络教学、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贯学习。鼓励、引导辖区内质量管理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机关、中央企业、大中型企业、集团总部型企业依靠内部质量管理教育培训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组织中小微企业普及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力争到2017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动100万家企业或组织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学习。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将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编写学习参考教程并向社会免费在线提供。各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宣贯教材,组织开发视频教育网站、视频教育手机APP等免费学习平台,方便广大组织和企业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学习。
(二)组织开展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认证、培训、咨询机构要加强对全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的新版标准培训,帮助获证组织提高对新版标准及现代质量管理工具的理解与应用,尽快按照新版标准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升级工作,并确保按期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换证工作。
(三)组织开展“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活动。国家认监委将围绕行业、地方和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认证为手段、各方共同参与的“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工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升级,具体内容包括:引入分级认证模式,体现管理水平的差异化;开展行业特色认证,满足行业特定需求;整合多个管理体系,提升综合管理效能;提供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满足企业多层次质量需求;应用新技术变革传统认证模式,优化质量管理工具。
(四)组织开展提升“双创”服务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免费培训活动,面向中小微企业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组织质量领域技术专家深入小微企业,义务开展质量诊断服务,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值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提升推动“双创”工作深入开展。
三、宣贯安排
(一)组织启动(2017年8月-9月)
1.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宣贯学习活动。
2.各单位尽快启动宣贯教材的编写及在线学习平台的开发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2017年9月-2018年9月)
1.各地质检部门、有关机构要在2017年全年,特别是在9月“质量月”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举办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的培训活动,增强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指导和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2.国家认监委于2017年8月底前发文启动“万家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升级行动”,推动45万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实现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3.国家认监委于2017年9月组织“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工作阶段性交流活动,总结和宣传优秀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
4.认证机构于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换版工作。
(三)总结提高(2018年10月)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底,各单位完成对百万家企业的宣贯学习活动,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第二阶段,2018年10月,各单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对宣贯学习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时要加强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提炼经验、发现典型、查找不足,并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本次宣贯学习活动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各地推动宣贯学习的组织数一般不应少于本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数的2倍)。质检总局将对各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积极推动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及质检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地质检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主动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宣贯学习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迅速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企业中掀起学习和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新热潮,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多种工具方法应用的全面质量管理氛围。各地质检部门要把本次宣贯学习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动员更多单位广泛开展宣贯学习活动,并加强宣传报道。
(三)提升服务实效。各单位要创新模式,优化服务,尽可能采取在线学习等方便、高效、低成本的学习模式,针对小微企业和“双创”企业开展免费的公益性培训活动,鼓励企业自行举办宣贯活动,切实提升广大企业和组织在宣贯学习活动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要求,活动要简朴、高效,要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收集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深入挖掘宣贯学习活动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总结并推广源于我国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请各单位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0月底前将活动进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国家认监委。
联系人:田思佳(认监委) 刘杰(质检总局质量司)
电 话:010-82262747,82260622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