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门,就是单纯的质量检验部门,只有质量检验功能,而没有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功能,更加没有质量改进和完善功能。质量部门只负责检验,而不管质量管理体系的其它过程,同时又没有其它部门承担质量管理体系保持的职责,对产品质量全部依赖于检验。
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只向检验部门追究责任,而不向生产部门查找原因,更加没有去查找生产流程、管理过程的原因。
宁愿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投入到质量检验和不合格品处理,而不愿意将丝毫的资源投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改进和完善。
事前策划不落实,事中控制不到位,只知事后追究不合格责任。
最主要的表现为:完全依靠个人经验和喜好行事,以人为因素为主导,管理行为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而抛开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讲究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
与现代质量管理的“先找出‘正确的事’、再找出做‘正确的事’的‘正确方法’”
片面强调员工个人改进而不注重品质管理体系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忽视了系统环境对个人意识和能力的影响,没有认识到两者的相辅相成的关系。
凡出现质量问题,只向员工个人追究责任,而不寻找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漏洞和缺陷。
片面要求员工提高改进个人意识和技能,而忽视创造员工提高改进意识和技能的条件,不提供培训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和激励等改进的环境。
对不良品质现象只治标不治本,就好比治理环境污染,只清理污染物,而不去堵塞污染的源头,结果是永远忙于“污染-清理-再污染”的无尽循环。
对不合格,只有纠正行动,而没有纠正措施,只知消除不合格现象本身,而没有追溯到导致不合格的根本原因并加以消除。
对导致不良质量现象原因,不是追根溯源,而是尝浅辄止和仅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浮在表面,找一些表面上的原因。
对涉及不可控客观因素的不良质量现象,所有原因都往不可控客观因素上推,而不寻找自身可控的主观因素。
对不良质量现象治理有如对农作物除草,如果仅仅是把长在地表面上的草割掉,而不是斩草除根,草必然是“春风吹又生”。所以,对不良质量现象必须标本兼治。
片面依靠经验和直觉管理是一个较普遍的品质管理弊端,典型的情况有:对于品质情况,仅有一些主观概念和总体性笼统的评价,而没有准确、详尽基础数据说得清楚、说得准。
仅凭主观经验或感觉行事,对质量问题只有定性分析,没有量化的定量分析,凡事以“差不多”为判断标准。
安于现状,不思改进,认为品质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就无需担心品质问题了。
在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注册后,出现了不思改进的现象,以为认证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体系文件束之高阁,“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质量管理水平反而不如认证之前。
没有将持续改进过程落实到位,管理评审走过场,对顾客满意、体系运行、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搞形式,对数据分析、不合格控制、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付了事。
无论一个组织或个人的外部环境,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总的趋势是要求组织或个人不断增强生存的能力。只有通过持续改进,永不停步地提高自身的生存的能力,才能在这种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中继续生存、发展。落后就要被淘汰,只有持续改进才能跟上发展,这是永恒不变的法则和规律。
在对供方的品质管理中,没有树立与供方合作共赢的观念,“单赢”、“单边”的错误思维是损害供方品质的主要原因。
对供方管理,“以包代管”或“以卡代管”,误认为“包”或“卡”就是管理。
没有认识到组织自身与供方之间是“合作共赢”关系,将供方视为下级、下属甚至下手,高高在上,颐气指使。
“单赢”、“单边”的供方管理,必然导致供方的不合作、怨恨和抵触,自然损害到其质量,也就是损害组织自身的质量。
品质管理“过程方法”原则要求:将活动或过程作为过程加以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具体到品质策划,内容包括:品质目标、需要的活动和资源(包括文件)、品质验证的准则或标准、需要形成的质量记录。
现代品质管理的精髓和核心是预防。将质量部门当成“消防员”、“抢险员”,成为纯粹的品质检验部门,而放弃日常的防“火”和消灭隐患,放弃其它关键的品质管理体系过程,是明显有违预防原则的。宁愿为“火警”、“险情”付出高昂代价,而不愿意为日常的防“火”和消灭隐患相对较少的资源,是明显不符合经济效益原则的,是本末倒置和不明智做法。正确的观点正如克劳士比所说,品质系统的作用是预防,而不是检验。
品质管理最高管理者缺位的情况主要有: 没有参与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评价和修订。没有为品质管理体系维持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长期忽视品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或视其可有可无。没有规范地组织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搞形式、走过场,甚至不参与管理评审。
没有参与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评价和修订。
没有为质量管理体系维持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长期忽视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或视其可有可无。
没有规范地组织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搞形式、走过场,甚至不参与管理评审。